
一、文章导言
面对大量的行政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不可能对每一案件都采取繁琐的立案程序。这样的做法不仅会增加极大的工作压力,而且不利于迅速解决行政争议。因此,法律规定了行政处罚中的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对于事实清楚、依据明确、社会危害性轻微的违法行为时,可以当场施以处罚的程序。相较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优势在于简便、迅速、灵活,简易程序旨在迅速处理和解决行政争议,提升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但简易程序的适用同样需要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顺序,以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律师论法
2021年的《行政处罚法》修订,深入适应了当前行政执法的现实需要,对简易程序的适用做出了优化调整。具体而言,修订后的法律将适用简易程序的罚款数额上限从五十元以下和一千元以下分别提升至二百元以下和三千元以下,这一调整旨在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规定,简易程序的适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法定条件,一是违法事实必须清楚确凿;二是必须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三是处罚的性质和幅度应当较轻,符合过罚相当原则,确保处罚的合理性。只有当这三个条件同时得到满足时,行政执法机关才能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以此确保行政执法既不失效率,也不失公正。
(一)如何理解违法事实确凿
“确凿”一词本意为真实、确定、不容怀疑以及清楚明白。因此,当谈及“违法事实确凿”,这便意味着违法事实应该是明了无误的,同时从一般理性人的视角,都能明确识别为违法行为,毫无争议地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例如,当交警对未正确使用安全带的驾驶员进行处罚时,这一违法行为的性质是显而易见的,属于公认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违法事实的“确凿性”不仅体现在事实本身的明确性,还体现在社会大众对这一行为违法性的普遍认同上。类似的例子生动地说明了“违法事实确凿”在实际执法中的具体应用。
(二)如何理解有法定依据
在宏观层面上,所谓的“法定依据”是一个涵盖广泛的范畴。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任何行为主体若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应当受到行政处罚。而这些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是由“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具体规定的。因此,“法律、法规、规章”均属于法定依据的范畴之内。从微观层面上讲,对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必须落实到具体的法律条款中,即处罚的依据要有明确的指向性。
(三)只有警告或罚款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如若要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审慎判断案件类型。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处罚较轻、对当事人权益影响较小的案件。目前《行政处罚法》适用简易程序主要限定在两种行政处罚类型,首先是较少的罚款额度,其罚款标准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即对个人罚款不超过200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超过3000元。其次是警告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警告也是属于行政处罚的一个种类,也是比较轻微的一种处罚方式。在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行政处罚法》中的规定属于一般性的规定,如果其他法律中存在特殊规定,则应依从这些特殊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处500元以下罚款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拨打电话400-687-9676或010-52035587,或长按扫码关注泽达律师,即可1V1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