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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遇到行政诉讼怕什么?如何化解?律师支招!

企业遇到行政诉讼怕什么?如何化解?律师支招!

作者: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浏览量:317次发布日期:2025-04-28


​许多企业面对行政诉讼时,内心藏着几重难以言说的顾虑。首当其冲的是关系焦虑”,担心诉讼会破坏与政府部门的长期合作关系,毕竟企业日常经营需要与工商、税务、环保等多个部门打交道。这种顾虑就像无形的绳索,让企业主在维权面前犹豫不决。其次是专业壁垒,行政法领域的专业术语、程序规则如同迷宫,企业往往摸不着头脑,担心自己像盲人摸象般应对。

 

再者是成本恐惧,诉讼的时间成本、律师费用、举证压力形成三重负担,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可能觉得维权得不偿失。最当属秋后算账的担忧,即便官司赢了,企业仍会担心后续被穿小鞋使绊子,这种心理阴影往往比法律风险本身更让人却步。

 

一、预防胜于治疗的三道防火墙

 

有经验的企业会把功夫下在争议发生前。

 

第一道防线是建立规范的证据仓库:日常经营中所有与政府部门往来的文书——从项目申报材料到处罚通知书,从审批回执到会议纪要,都要建立分类存档机制。建议配置双备份系统,纸质文件扫描电子化,关键材料定期刻录光盘。

 

第二道防线是培养法律哨兵:重要岗位人员(如财务、项目负责人)需要接受基础行政法培训,遇到政府检查、约谈时,既要配合也要学会记录关键信息。

 

第三道防线是建立决策缓冲带:涉及重大权益变动的行政行为(如大额处罚、许可证吊销),务必设置内部复核流程,给专业法律咨询留出反应时间。

 

二、争议初现时的三步应对法

 

当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征收通知等法律文书时,企业要把握住三个黄金动作。

 

第一步是紧急刹车:立即暂停相关业务操作,避免因继续实施可能扩大的损失。比如接到环保处罚后继续排污,可能面临按日计罚的严重后果。

 

第二步启动证据快照:在48小时内完成现场取证,用带时间戳的水印相机拍摄相关场所、设备状态,重要物证可申请公证保全。

 

第三步开启双线沟通:既要通过正式渠道提交异议申请,也要通过行业协会、营商环境监督平台等渠道反映诉求,形成解决问题的立体通道。

 

三、诉讼决策前的三面镜子

 

是否选择诉讼需要理性评估。

 

先照法律镜: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胜诉概率、执行可能性进行实质研判,特别注意审查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性,这是许多案件的突破口。

 

再照经济镜:算清诉讼的直接成本(律师费、诉讼费)与间接成本(时间投入、机会成本),与可能挽回的损失或维护的权益相比较。

 

最后照发展镜:综合评估诉讼对企业信誉、政商关系、行业生态的长远影响,某些情况下非诉讼解决可能更有利于持续经营。

 

四、诉讼过程中的三个战场

 

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企业要打好组合拳。

 

实体战场:重点攻击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软肋,包括执法主体资格、事实证据链、法律适用准确性、程序合规性四个维度。

 

程序战场:善用管辖异议、举证期限、证人出庭等程序权利,既要防止程序失权,也要学会用程序规则争取主动权。

 

舆情战场:建立信息防火墙,避免内部文件外泄,对重大敏感案件可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信息披露范围,防止舆论发酵引发次生危机。

 

不过,无论胜败,诉讼后都需要智慧处理政商关系。胜诉企业切忌得意忘形,可通过感谢信等方式肯定政府部门的法治精神,既维护法律尊严又给足对方面子。败诉企业不要消极对抗,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的同时,可申请执行和解或分期履行,展现负责任的企业形象。对于暴露出管理漏洞的企业,应当将判决书转化为整改清单,用实际改进赢得监管部门的信任重建。

 

行政诉讼不是洪水猛兽,而是法治社会给予企业的矫正机制。聪明的企业主应当将其视为完善治理的契机,既不做无原则的妥协者,也不当盲目的对抗者。通过建立预防机制、把握应对节奏、善用专业力量,完全可以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权益维护与政企关系的平衡。

 

记住真正尊重企业的政府部门,不会因为依法维权而刁难;真正健康的市场环境,恰恰需要企业通过合法途径推动行政法治进步。如有需要,尽快联系专业律师。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法律规定、热点、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文章所阐述和说明的观点仅供参考和交流,不代表本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见或建议。

 

此外,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盲目参照。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也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朱现领


本案办理律师

朱现领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朱现领,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仲裁员,博士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校友,老龄法律研究会副分会长。一九九五年自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后即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已执业26年。

朱现领主任律师代理过“王某、李某与赵某、钱某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姬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等经典案例,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安部直属单位、应急管理部直属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罗某及其投资参股的所有项目、焦作福瑞堂制药公司等单位提供过专项法律服务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朱现领主任是《中国律师》杂志特约评论员,《中国律师网》特约评论员,方圆律政俱乐部首批会员、《法律与生活》杂志律师团成员。出版《经理人实用法律小百科》、《中国律师办案全称实录》等书籍。擅长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土地房产、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劳动争议、建筑工程、房地产、公司业务、破产清算、股权交易、尽职调查、知识产权、法律培训、诉讼与仲裁、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法律顾问等领域。朱现领主任擅于以法官的思维审视、研判案件的进展,制定缜密的诉讼/辩护策略,从细节入手,逆向思维,寻找案件的支点,理清脉络,让代理和辩护工作更加精准,更有力度,更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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